概要

文學研究科・文學部學術憲章

頒布日期:2008年3月20日
修訂日期:2020年4月17日

1.前言

我國的大學曾自豪地以高尚深奧的真理探究與知識精英的養成作為大學的社會使命。 然而,本校前身大阪商科大學在創辦(1928年3月16日)之際,當時的大阪市長關一則認為「時值大阪市新設市立商科大學之際,我們必須認識到,首先不能甘以淪沒為專科學校之延伸,亦不能成為國立大學之『複製』」,並且高瞻遠矚地指出「市立大學必須融入其創設城市之有機組織以及所在城市的市民生活之中」(《展望市立商科大學之前途》)。 大阪商科大學及其後身的大阪市立大學,其歷史進程正是不斷地追求關一市長提出的向市民開放的辦學理想。 有鑒於此,供職於大阪市立大學以及求學於此的吾等,在努力探究學術真理與培養有用之才的同時,欲真誠謀求使之成為向社會開放之大學,以完成建學以來之使命。
我們可以自信地說,我們文學研究科、文學部迄今為止在人文科學及行動科學領域,從事領先於學界的研究,有助於文化之進步,同時也向社會輸送了眾多優秀的人才,對學界及社會作出了巨大貢獻。然而,我們不能安於現狀,需要更加嚴格地進行自我評價,同時要虛心接受外部評價等意見和要求,以資永不鬆懈之自我鑽研。探究學術真理、培養優秀人才、成為向社會開放之大學,作為實現這些崇高理想的自我驗證,茲制定《大阪市立大學文學研究科、文學部學術憲章》於此。

2.文學研究科、文學部之理念

  • 通過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的方法及思考方式,探求人類、社會、文化、語言的各種現象及其內在的普遍性。
  • 構築可以為解決今日人類、社會、城市和文化諸課題做出貢獻的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
  • 以最高水準的教育和科研為目標,具備國際競爭力,能夠從全球視野發佈先進的科研成果。

3.人才養成目標

【學士課程】

  1. 培養能夠通過人文科學、行動科學的方法和思考方式,對人類、社會、文化和語言的各種現象進行深刻思考的人才。
  2. 培養擁有語言交流能力,具備運用國際和歷史視野解決問題能力的人才。
  3. 培養能夠活躍於教育機構、文化行政、出版、大眾傳媒、國際交流、資訊服務產業等第一線的專業人才。
[各學科]

(哲學歷史學科)
能夠考究人類發展進程與思索過程,具備對人的洞察力和對歷史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展望未來。

(人類行動學科)
能夠獲得理解人與社會的科學方法,從各種視角來思考圍繞著人類行動與人類的現象。

(言語文化學科)
能夠深刻理解人類所創造的語言、文學和文化,在展望本國文化和異國文化的同時,對新的文化創造做出貢獻。

(文化構想學科)
根據對於文化的深刻理解,以創造新的文化表現與架構多元文化共生的價值為目標,同時培育能將文化連結到社會實踐活動的人才。

【研究生院前期博士課程】

  1. 能夠在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領域,掌握先端的知識與方法,自覺進行獨創性的研究。
  2. 成為對地域教育有所貢獻,能夠解決城市所面臨各種問題的高度專業人才。
  3. 具有終生學習的意欲,通過對人類、社會、文化和語言的深刻理解,成為可以在國際社會和地域社會肩負起各種文化活動的具有高度修養的人。

【後期博士課程】

  1. 具備能夠對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的最先端科研課題進行創造性探究的高度科研能力。
  2. 能夠與國內外教育科研組織和機構協作,主導推進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的跨國和跨學科研究
[各專業]

(哲學歷史學專業)
目的在於明確人類社會和文化的結構與發展,在歷史和文化中探討人類的存在方式。本專業統合了研究人類文化之基礎的哲學和歷史學,在這種教育科研體制之下,我們的目標是闡明人類社會及其文化本質、普世價值及其演變。培養能夠對專業領域進行加深認識並將視野擴展到相關領域的研究者和具有廣泛知識與教養的專業人員。

(人類行動學專業)
目的在於放眼人類行動之特性、人類與社會以及與文化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對現代城市社會所承負的社會問題、教育問題以及文化摩擦等諸問題,進行綜合的、跨學科的研究。並以田野調查和實驗等行動科學的方法論為基礎,注重以實證性資料為基礎的分析、理解和理論化。通過掌握有關人類行動的實證性研究方法,培養對現實社會和人類進行客觀性觀察的能力,以造就研究型人才以及具有高級專業知識和技術的專業人才。

(語言文化學專業)
目的為透過語言相關文化現象的所有領域,也就是藉由語言、文學、文化與相關領域來進行根源性的研究解釋。不僅解釋以日文、中文、英文、德文、法文為主要語言的各語言圈中的古今各種現象,也會將語言應用到相近的領域,由這樣的觀點加深探究,推動符合資訊技術與全球化等21世紀需求的教育研究。培育具有敏銳語感和高度語言運用能力的研究者與專業人員等,可以在國際社會發揮所長的人才。

(文化構想學專業)
目的為將各種文化和文化現象積極運用到社會實踐,藉此提高文化所蘊含的力量,同時以文化作為主導的構思,以解決現代社會面臨的各種課題。讓學生擁有新文化的創造、比較文化與多元文化共生的認知、文化的應用性與實踐性運用之各方面專業知識,也同時學習能將文化與文化現象運用在各種問題解決的能力。培養在研究者或專業人員等各種未來道路上,能在理論與實踐兩者引領文化運用的人才。

(亞細亞都市文化學專業)
目的是以東亞和東南亞為物件,對城市文化的現狀與特點、其形成過程以及今後的可能性,進行綜合的比較文化的研究。通過對傳統文化研究、現代城市文化論、文化人類學、藝術學、通俗音樂文化研究、觀光研究等博涉各種領域的學習,培養對亞細亞各種問題進行綜合把握的視點。 希望培養出來的人才,不論是研究者還是專業人才,均能成為今後亞洲的領軍人物。

4.學術研究之目標

  • 公正地推進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各領域的最先進研究,創造新知。
  • 樹立起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的知識是在不斷密切聯繫社會、真誠面對社會的具體要求中發展的認識,確立向社會開放的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
  • 立足於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各領域牢固的學術基礎,同時能夠柔軟地順應新出現的知識狀況之變化,開展跨學科研究。

5.地域與社會貢獻

  • 學校教育法強調,大學的高等教育和科研本身從長遠的觀點來看,發揮著貢獻社會的機能,但同時必須將其成果直接回饋於地域和社會。文學研究科、文學部將地域和社會貢獻定位為大學應負的第三使命,並積極推進。
  • 將文學研究科、文學部教員對地域和社會貢獻活動的業績,作為與教育科研活動、國際交流活動業績並行的教員考績指標,獎勵教員積極從事該項活動。

6.學生錄取方針

文學研究科、文學部以培養對人類、社會、文化和語言感興趣,具有豐富人性的人才為目標。與此相對應,需要如下人才。

【學士課程】

  • 希望思考人類思想與社會文化之形成發展的人
  • 希望人類行動之原理與社會結構的人
  • 希望思考各種語言和文學藝術的的人
  • 想要將各種文化活動運用在社會上的人
  • 訓練邏輯思維、求索對新生事物之看法的人

【研究生院前期博士課程】

  • 對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專業領域具有明確的問題意識和專業知識的人
  • 在社會經驗基礎上有志於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專業領域研究的人

【研究生院後期博士課程】

  • 對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專業領域具有高深知識和獨創性研究課題的人
  • 具備能夠將科研成果向國內外發佈的資訊發佈能力的人

7.教育課程安排和實施方針

【學士課程】

  • 培養能夠從根本上和原理上探究人類思想和社會文化的哲學觀點,並輔以在時間軸的變化中發現本質的歷史觀點。
  • 培養以人類行動各個方面為物件,能夠按照觀察、調查、實驗、田野調查等科學方法進行闡明的能力。
  • 培養以各種語言、文學、藝術為物件,能夠進行實證的跨學科的考察,具備對社會文化現象的深刻理解能力、卓越的語言運用能力和豐富的國際性。
  • 培養能創造新的文化表現、架構共生文化、運用文化資源等,將人類的文化活動實踐運用在社會的能力。
  • 訓練作為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之基礎的原典、史料、文獻等的調查和解讀能力,培養批判性和創造性地處理問題的能力。
  • 為了達成上述目標,文學部極為重視下列6點。
    1. 按照人文學的基礎到應用的階段逐步學習,編組有體系的講義科目。
    2. 從一年級到最後一個年級的所有年級中,都配置小班制的演習科目。
    3. 為了讓學生學會基本的教養與跨學問的觀點,4年當中都能選修全學科共通科目。
    4. 為了讓學生獲得國際觀、得以發揮所長,重視英文與新修外文的學習。
    5. 承認「副專業」制度,幫助培育更能廣泛運用專業領域知識的能力。
    6. 針對畢業論文進行指導,幫助學生可以將獲得的學習成果最大限度地運用在其中。

【研究生院前期博士課程】

  • 培養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專業領域的高級專業知識。
  • 培養能夠在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專業領域擁有明確的問題意識進行研究的能力。
  • 為了達成上述目標,文學研究科極為重視下列4點。
    1. 讓學生習得高深的知識與綜合性的問題解決能力,以此為目標而配置「專業共通科目」與「專業領域科目」,讓學生可以考量所屬的「研究領域」,平均地選修各種科目。
    2. 為了幫助學生完成碩士的學位論文,提供指導教師等所開設的「研究指導」選修課程,在2年期間內都能獲得教授的建議。
    3. 設有「國際學校授業科目」,幫助培養學生成為年輕研究者在國際舞台發揮所長的能力。
    4. 承認所有學科共通的研究所科目為學分。

 

【研究生院後期博士課程】

  • 培養在人文科學和行動科學專業領域立足於深厚學殖進行獨創性研究的能力。
  • 培養能夠將科研成果向國內外發佈的資訊發佈能力。
  • 為了達成上述目標,文學研究科極為重視下列4點。
    1. 積極鼓勵學生選修「國際學校授業科目」,幫助培養學生成為年輕研究者在國際舞台發揮所長的能力,承認所有學科共通的研究所科目為學分。
    2. 為了幫助學生完成博士的學位論文,可在3年期間選修指導教師等所開設的「論文指導」課程,不斷獲得教授的建議、接受指導。
    3. 取得「論文指導」4個學分後(通常為2年級),有義務在第一學期開始時提交「博士論文撰寫計畫書」給指導教授。
    4. 博士的學位論文將由3名教師所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實施審查。

 

8.學位授予方針

【學士課程】

在為達到上述人才養成目標而設置的教育課程中,學完所定課程單位數並提交畢業論文,通過嚴格審查者,授予學位。

【研究生院前期博士課程】

在為達到上述人才養成目標而設置的教育課程中,學完所定課程單位數並提交碩士論文,通過嚴格審查者,授予學位。

【研究生院後期博士課程】

在為達到上述人才養成目標而設置的教育課程中,學完所定課程單位數並提交博士論文,通過嚴格審查者,授予學位。

9.倫理綱領

  1. 學術之自由
    在學術自由之下,以自身的專業判斷和倫理觀探究真理,自覺承擔社會責任,並自覺判斷其行動基準。
  2. 公正誠實地執行職守
    認同一切人類的基本人權與尊嚴而不侵犯,並顧及自然環境與資源保護。
    公正而且誠實地完成有關教育、科研、社會貢獻及大學運營的職責,充滿自豪地履行社會責任。
    通過正確的手段完成職責,為實現沒有不正行為的大學而行動。
  3. 教育責任
    以充分的準備和熱情面對教育,提高學生學習意欲的同時,尊重學生的人格,履行與教育相關的說明責任。
    為提高教育能力而不斷地努力自我鑽研。
  4. 誠摯地從事科研活動
    確保學術的客觀性,誠摯地從事科研活動。
    尊重其他研究者的學術成果。
    在研究之際,尊重研究物件的人權、生命尊嚴、被實驗動物之福祉、自然環境。
    正確獲得和使用科研經費。
  5. 地域和社會貢獻
    謀求與社會的相互交流,積極協助,在公正性的基礎上,將科研業績和教育經驗回饋社會。
  6. 資訊的正確發佈及管理
    力求正確管理、保管、公開資訊。
    努力保護個人資訊。
    在使用互聯網絡之際,努力防止不正當的利用和資訊洩露。
  7. 環境整備
    將大學定位為人類成長的地方,履行與自己相關事項的說明責任。
    互相尊重人格,在相互協作之中,消除一切歧視、性騷擾、高校濫權等,為學習、教育、科研和勞動,構築一個安全的健康的環境。